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更新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3-25
实施时间: 2014-3-25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1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我委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现拟对省国资委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的条件
  申请加入备选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2013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排名前100名或2013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排名前200名;
  (二)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人;
  (三)近3年无不良执业质量及诚信记录。
  二、申报材料
  (一)加入广东省国资委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的申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关于加入广东省国资委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的申请.zip    
2013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