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关于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中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发[2014]1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2-22
实施时间: 2014-3-1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国土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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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关于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中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2日
  关于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中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保障企事业单位在房屋土地征收中的合法权益,搞好本市旧区改造、重大工程等工作中的房屋补偿,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等,现就推进本市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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