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意见
发文文号: 武政办[2013]151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10-14
实施时间: 2013-10-14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阅读人次: 20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湖北省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4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市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培训补贴标准
  (一)积极开展紧缺技能人才培训。积极组织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企业培训机构开展紧缺技能人才培训。对城乡劳动者(包括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紧缺技能人才培训,并在市属鉴定机构通过技能鉴定取得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给予每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