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武政办[2014]20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2-10
实施时间: 2014-2-10
法规类型: 国家基本法规附属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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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面、正确、有效贯彻实施《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循环经济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变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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