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级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武政[2010]41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8-11
实施时间: 2010-8-11
失效时间: 2013-8-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阅读人次: 22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级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八月十一日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级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鄂发〔2010〕4号)和《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武发〔2010〕4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人才发展环境,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