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评估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土资厅函[2014]12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时间: 2014-3-10
实施时间: 2014-3-10
法规类型: 土地估价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1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评估服务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现就加强土地评估机构监督管理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
  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9]108号)文件精神,从事中介服务的土地评估机构必须在人员、财务、职能、名称等四个方面,于2014年6月底前与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彻底脱钩。改制为国有企业的土地评估机构,应隶属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管理,不得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关联。省厅将组织开展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脱钩......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