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非行政许可营业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发[2014]27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3-10
实施时间: 2014-3-10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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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为以实际行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效率,经研究,省局决定对非行政许可营业税减免审批权限和审批类型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自发文之日起,所有营业税减免审批类项目一律调整为备案管理。减免税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由纳税人向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备案。省直属税务分局、省小浪底直属税务分局、郑州新区地方税务局管辖的纳税人,由纳税人向省直属税务分局、省小浪底直属税务分局、郑州新区地方税务局备案。纳税人提交的备案资料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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