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等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3-11
实施时间: 2014-3-1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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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桂地税公告2012年第1号)等3个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桂地税公告2012年第1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目修改为:“纳税人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期限申报,经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或申报不实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或拒不提供应税凭证的;”。
  二、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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