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省内跨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19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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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省内跨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19日
  省内跨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内跨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57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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