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1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6-18
实施时间: 2007-8-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8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东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黄华华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广东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规范排污费征收、使用行为,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排污者),应当依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
  (一)向大气......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