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12-20
实施时间: 2011-5-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0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活动,维护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政府依法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授权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城市基础设施,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