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
发文文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3-17
实施时间: 2005-5-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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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与促进企业信用征信,保障公平、公正地开展企业信用征信,建立企业信用制度和营造社会信用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信用征信,是指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通过采集、加工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关于企业信用状况的调查、评估或者评级报告等征信产品的经营性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企业信用征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信用信息,是指在企业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能用以分析、判断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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