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6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6-27
实施时间: 2008-7-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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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2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蒋宏坤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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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作出如下修改:
1、第三条修改为:“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是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容管理收费处具体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财政、价格、住房和城乡建设、税务、民政、总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与管理工作。”

2、第十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发文标题: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发文文号: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0-12-1
实施时间:20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