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发文文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8-4
实施时间: 2008-9-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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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已于2008年7月25日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夏耕
  二○○八年八月四日
  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城市廉租住房保障,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行政区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房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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