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8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2-16
实施时间: 2006-3-20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47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青岛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6年1月26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20日起施行。
  市 长 夏 耕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青岛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