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意见
发文文号: 湘政办发[2014]1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2-8
实施时间: 2014-2-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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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关:
  为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1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以下简称代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工作措施
  1、明确推行代建制重点领域。政府性投资为主、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项目,公检法司建设项目,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必须实行代建制。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自行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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