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支持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办发[2014]1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2-27
实施时间: 2014-2-2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2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科技厅《关于支持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7日
  关于支持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省科技厅
  为促进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对小微企业的社会化服务
  1.提供公共服务。以高新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