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经纪人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文文号: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四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14-1-2
实施时间: 2014-1-2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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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经纪人管理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月2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经纪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3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深圳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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