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政办发[2013]55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12-11
实施时间: 2014-1-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阅读人次: 27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1日
  长沙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行为,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责任,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时获得必要帮助,......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