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3-1
实施时间: 2014-3-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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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和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商登记制度,现公告如下:
  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新设立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除外)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二、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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