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2-23
实施时间: 2013-12-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58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1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苏树林
  2013年12月23日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申报、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级财政专......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