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金办发[2011]1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4-28
实施时间: 2011-4-28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2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在推动“三农”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推动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农村金融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村金融是支持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对于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保持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对农村金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市政府、......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