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办字[2010]19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0-11-25
实施时间: 2010-11-2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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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章丘市、茌平县、德州市德城区、广饶县、桓台县、潍坊市坊子区、烟台市牟平区、乳山市、文登市、胶州市、日照市岚山区、五莲县、沂水县、滕州市、金乡县、泰安市泰山区、莱芜市钢城区、惠民县、东明县等19个县(市、区)列为2010年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经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将济阳县、枣庄市峄城区、东营市东营区、垦利县、利津县、烟台市芝罘区、烟台市莱山区、龙口市、潍坊市奎文区、兖州市、新泰市、费县、博兴县等13个县(市、区)列为2010年省级试点县。为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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