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2013年度报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市监公告[2014]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2-28
实施时间: 2014-3-1
法规类型: 工商年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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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2013年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工作。凡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的代表机构,都应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表机构全部实行网上提交年度报告。即代表机构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zscjg.gov.cn)或“深圳信用网”(网址:)登录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系统按相关提示、提交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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