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办发[2009]5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9-7-27
实施时间: 2009-7-2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1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中小企业办等部门《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科技厅 省中小企业办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加快创业投资企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