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办发[2009]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9-1-16
实施时间: 2009-1-16
法规类型: 福利支出管理 工资总额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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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带薪年休假是国家以法规的形式确立的一项重要福利制度,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干部职工生活的关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工作与休假的关系,统筹安排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保证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关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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