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中小学“211工程”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教[2008]4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教育厅
发文时间: 2008-10-13
实施时间: 2008-10-1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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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局: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卫生和生活条件,逐步解决农村学生喝热水、吃热饭、冬季取暖、使用露天旱厕等问题,从2008年起,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实施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即热水、热饭、取暖、改厕,简称“211工程”)试点。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农村中小学“211工程”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山东省农村中小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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