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川府发[2014]10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2-22
实施时间: 2014-2-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8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主动作为,积极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在加快调结构中转方式促转型,产业规模和产品门类已有相当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但产品结构性、阶段性过剩问题比较突出,生产布局不够合理,技术装备水平不高,产品档次和竞争力较低,行业经济效益和运行质量不优,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根据《国务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