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4年修订]
发文文号: 衢国税发[2014]7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26
实施时间: 2014-1-26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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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一个中心、两大战役”,全力干好“四件大事”,围绕“稳发展、促转型、惠民生”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现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修订),请全市各级国税机关遵照执行。
  一、推进转型升级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其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指机器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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