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8-1
实施时间: 2005-9-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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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吕祖善
  二○○五年八月一日
  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发布、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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