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发文文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8-9
实施时间: 2010-8-9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2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二○一○年八月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其住房面积低于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住房困难标准的,有权依照本办法获得廉租住房保障。
  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