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14-2-20
实施时间: 2014-3-1
法规类型: 司法解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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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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