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费字[2013]120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物价局 苏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9-12
实施时间: 2013-9-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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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物价局(办)、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市价格、财政部门负责对下列培训的收费行为进行直接管理:
  ㈠市级国家机关、经国家机关依法授权或者委托的市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开展的法定培训。
  ㈡市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及其依法授权或委托民办非企业组织、企业或个人举办的非法定培训。
  ㈢在市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举办的非法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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