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会协[2014]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2-21
实施时间: 2014-2-21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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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规定,省注协将开展2014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凡符合《评价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事务所,按照自愿原则均可申报参加综合评价。本次评价期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价指标仍为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领军人才、使用审计软件、综合评价质量、执业质量、处罚和惩戒七项。参加评价的事务所应于2013年3月15日前分别向省注协和所在设区市注协提交评价申请。逾期未申报的事务所,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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