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14]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1-21
实施时间: 2014-3-1
法规类型: 相关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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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完善外债转贷款的登记和汇兑管理,简化外汇管理程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规定》(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外债转贷款(以下简称转贷款)在外汇局环节的逐笔登记和汇兑审批,实行转贷款债权人集中登记。
  二、取消转贷款账户开立核准。转贷款债务人可凭开户申请和转贷款协议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开户手续。
  三、允许转贷款债权人或转贷款债务人凭转贷款协议等凭证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境内相关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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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规定.doc    
2.废止法规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