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4]13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2-21
实施时间: 2014-2-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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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
  《关于领取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申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鉴于你协会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开展电力电气、电力动力、电力综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同意你协会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规定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初级评审(认定)费每人280元。
  二、请按规定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委托银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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