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工商发[2013]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1-15
实施时间: 2013-1-15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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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按照《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工商市字[2012]210号)的通知要求,针对春节期间案件多发的实际,现就我省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护野生动物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重拳出击,坚决查处,切实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抓好、抓出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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