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延长2012年度企业年检工作时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工商明电[2013]1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6-27
实施时间: 2013-6-27
法规类型: 工商年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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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分局: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企业年检工作应于6月30日结束。根据目前全省年检进度的实际,为支持服务我省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省局决定延长2012年度内资企业年检工作时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将黑龙江省2012年度企业年检时限延长至2013年7月31日截止。截止后,年检时间原则上将不再延期。
  二、各地工商局要继续加强对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企业按期年检,以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度企业年检工作任务。
  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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