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分局: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企业年检工作应于6月30日结束。根据目前全省年检进度的实际,为支持服务我省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省局决定延长2012年度内资企业年检工作时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将黑龙江省2012年度企业年检时限延长至2013年7月31日截止。截止后,年检时间原则上将不再延期。 二、各地工商局要继续加强对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企业按期年检,以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度企业年检工作任务。 三、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