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工商明电[2013]1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9-10
实施时间: 2013-9-10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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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安全,保障节日市场繁荣和系统安全稳定,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食品市场监管。要突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周边、边民互市贸易区等重点区域,突出大中型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杂店等重点场所,突出乳制品、农村食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酒类、节日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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