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征求《实施后审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IFRS3]》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财会便[2014]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4-2-19
实施时间: 2014-2-19
法规类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4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2014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实施后审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IFRS3)》(以下简称征询稿),向全球征询审议信息。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请你单位对征询稿中所列问题作出答复,并于2014年3月15日前书面反馈我司。我司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代表财政部向IASB反馈中国的意见。同时,我们也鼓励以你单位名义直接向IASB反馈意见。
  征询稿的英文全文和主要内容简介(中文)可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实施后审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IFRS3)企业合并(英文).pdf    
附件2:实施后审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IFRS3)企业合并主要内容简介(中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