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发[2014]1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2-13
实施时间: 2014-2-13
失效时间: 2019-2-1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54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2月13日
  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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