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施行《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期货合约》和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商所发[2014]33号
发文部门: 大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2-19
实施时间: 2014-2-19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4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期货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14]54号文件)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纤维板、胶合板、聚丙烯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等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公布。《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期货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自合约上市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期货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