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价费[2013]6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文时间: 2013-6-20
实施时间: 2013-6-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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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快我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区普通高校学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专业类别确定学费收费标准。
  (一)普通本科学费。农学类专业3800元/生.学年;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54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专业12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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