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价费[2013]12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2-3
实施时间: 2013-12-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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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水利(水电)局: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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