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和2012年度服务性收费综合年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价费[2013]6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6-27
实施时间: 2013-6-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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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区直、南铁、中央驻桂等有关服务性收费执收单位:
  为加强服务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桂政发〔2010〕58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通知》(桂价费〔201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清理收费及换发《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要求,自治区物价局决定自2013年7月8日起,对区直、南铁、中央驻桂服务性收费执收单位2011年度和2012年度服务性收费执收情况进行综合审验(下简称“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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