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桂价费函[2013]50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8-2
实施时间: 2013-8-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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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西招生考试院:
  你院《关于申请核定我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桂考院〔2013〕83号)悉。鉴于教育部考试中心已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作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承办机构,根据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文件精神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费〔2012〕66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核定我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考试费160元/人次;中级考试费180元/人次;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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