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开山填海整治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年限以及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2-12
实施时间: 2014-2-12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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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规定,依法推进政府转变工作职能,现将开山填海整治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减免年限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88〕国税地字第015号)的有关规定,我省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五年。
  在本公告生效前已经动工开山填海整治土地,但尚未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免税期限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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