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代购教辅材料收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4]3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2-17
实施时间: 2014-2-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6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教育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根据《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