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改革我市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编办发[2014]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2-11
实施时间: 2014-2-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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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编办、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人事(组织、干部)处、各相关单位人事(组织、干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根据中央编办的意见,经市编委领导批准,市编办对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进行改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革的内容
  (一)将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1、事业单位每年3月31日前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有关内容在市编办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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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 报送2013年度报告及换发证书具体要求;.doc    
2. 年度报告报送及换证时间安排表;.doc    
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样式及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