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改进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价服[2013]12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14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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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国家简政放权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环境优化年”的工作部署及《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湘价服〔2010〕71号文件执行情况,现就改进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具有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坚持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协议(合同),利用城乡规划专业信息和专业知识,依约提供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费用。不具备执业资质、未签订委托协议、未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均不得收费。规划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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